又从汉军身上搜到三千多两。
后金和汉军死者身上搜到一千多两。
总计约六千两。
另有可用的马匹四百多匹。
四人很快分好赃。
俘虏两千多和百姓一千多,全归丁毅。
银子徐他们三家分了,徐得了三千,陈和毛各一千五。
秋粮徐得500,陈和毛各得250石。
后金首及丁毅得100,徐得100,陈和毛各四十多,汉军首及大伙平分。
鞑子的兵器甲衣大部份归徐陈毛,丁毅拿了佛朗机和将军炮等火器。
马匹四家平分,各一百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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