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唉~~您想怎么合作?”
“既然收购价格谈不拢,那就将影视版权以入股的方式合作,您是想拍电影,还是电视剧?”
“电影。”
“总投资大概多少?”
新垣结衣道,“我只是一个艺人,这方面我说了不算,已经超出了我的掌控范围。不过,我自己估计应该不会低于七八亿日元。”
很多人都好奇,新垣结衣这么红,为什么不加入杰尼斯和索尼等大型事务所,偏偏要在一个名不见传的事务所。
这是因为RB偶像的地位比较低,跟国内明星是比不了的,她在leps事务所是当家艺人,还能有一点话语权,能跟事务所谈谈条件。
假设去了两家大型事务所肯定会被安排的明明白白,一点主动权都没有。
李朗道,“根据总投资金额的变动,我要占股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。”
工藤二道,“纳尼?这个比例太高了吧,投资方肯定不会同意。”
李朗道,“我只是给出一个建议,如果你们认同这种方法,咱们可以继续谈,根据实际情况折算比例。”
有句话叫漫天要价落地还钱,既然是开价肯定要说的高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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