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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朗和酒井山下又经过了两次谈判,终于谈妥了补充协议。
补充协议一共分为四条。
第一条,一拳超人连载稿酬增加到五万日元页。
第二,单行本版税分成提高到百分之十五。
第三,一拳超人复刊后,杂志社不得单面发休刊或停刊,否则将支付20亿日元违约金。
第四,李朗获得一拳超人改编版权利益分成的百分之四十。
从百分之十提升到百分之四十,李朗已经很满意了。
至于推荐方面的资源,李朗没有做硬性要求。
很简单,酒井山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请李朗继续创作一拳超人,就是希望利用这本漫画打开杂志的销量,不用李朗要求,对方一样会大力推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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