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导为此吹嘘了好几次。
稿费是次要,要的是这种可以装逼的档次。
当然,一千字得到两千的稿费,按照千字标准算,已经达到千字两千块,如果是小说之类的刊物,已经是高价了。
可是,这是文学作品,就不能如此算了,因为这样的文学作品是不可能高产的;而且其中带有一定的文学性,长期价值来说比较高,稿费应该会有一些扶持才对,然而并没有。
所以,单纯的文学家,基本上是不可能靠着文字发家致富的,除非去转行写小说剧本之类的作品。
王潇这首致橡树字数更少,按照行数来算就更少了。
稿费肯定不值一提。
他索性就说不要稿费了,给一次授权,刊登上去就行了,也算是圆了自己当初的一个小梦想。
然而,王坚的消息发来说道:“那我们可能就不能合作了。王潇同学,这是我们杂志社的行规,我们不能为你一个人改变既定的规矩,虽然我很喜欢你这首作品,但是我也只能说很遗憾了。”
王潇没有妥协:“是很遗憾,希望下次还能有合作的机会。”
在朱子琪的法律意识熏陶之下,王潇极其重视版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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