烧水壶里的水开了,发出“咕噜咕噜”的声音,下一秒,电源自动断电,带起了“咔”的一声。
常榛的思绪被这“咔”的一声牵了回来,他冷静道:“应该不是。”
“怎么讲?”
“常达年轻的时候很高,比郑潇描述的要高。而且他很胖,爱喝酒,有啤酒肚。再者,我家乡离B市一千多公里,他在B市没亲没故,没有理由过来。”
“除了你说的来B市的理由,外形的条件都可以改变。”
“可他也没理由买我的杂志啊,”常榛抓了抓头发,道:“他年轻的时候,一爱酒,二爱钱。他和我妈离婚后也不管我,就当没我这个儿子。让他掏点钱买这种不相干的东西,比让他登天还难呢。”
沈承皱了下眉毛,显然不太认同常榛把自己的杂志比作“不相干的东西”。
常榛没理他,继续道:“如果啊,我是说如果,我们暂且认为,他是想要找我的话,那他也没必要绕这么大的弯子,去买我的杂志吧?”
所以这些都并不能说通。那么最后的结论就是,那个老头除了年龄可能相似,哪里都对不上,不是常达。
沈承坐在沙发上,用手肘撑着膝盖,揉了揉眉心,道:“最好是。希望是我多想了。”
“好啦,”常榛伸出手,放在了沈承的后背上:“我妈除了除夕夜当天打了个电话提到了他,之后也没有再提到,别担心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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